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共安全犯罪、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米东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对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人员是否由教育转化机构进行帮教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
主 任:唐思玉
副主任:胡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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