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带案下访工作制度,推动乡镇、片区矛盾纠纷化解,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和治理能力,4月8日,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国海带领巡回检察官与米东区华成社区工作人员一行前往刑事申诉当事人商铺中走访,听取申请人意见。
被害人近亲属认为对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的判决量刑畸轻,虽然被告人的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金,但是被告人没有向被害人亲属赔礼道歉,不应属于认罪认罚,不应适用缓刑。巡回检察官们充分听取申请人的诉求,对申请人的疑问,逐一进行解答,耐心细致地进行开导。华成社区书记贾欢表示,社区就是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桥梁与纽带,群众有任何诉求和意见都可以就近通过社区向检察机关反映。
下一步,针对申请人仍然存在的疑惑,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将发挥米东区稻香法务中心的优势,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到米东区法务中心共同开展答疑解惑工作,争取解开申请人的心结。
通过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米东区人民检察院社区巡回检察官将推动检察职能、工作力量下沉,与社区共同落实“预防在先、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探索检察服务基层治理新机制,为矛盾化解在基层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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